9月22日,由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發布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洗滌劑》正式實施,本標準將替代1994年頒布的《食品工具、設備用洗滌劑衛生標準》,根據當前的洗滌用品行業以及食品安全需求,明確規范了洗滌劑的術語、定義以及技術要求。
新標準提出用于洗滌和清潔食品、餐飲具以及接觸食品的工具和設備、容器和食品包裝材料的物質稱之為食品用洗滌劑。根據產品用途不同,食品用洗滌劑分為A、B兩類,其中A類產品為直接用于清洗食品的洗滌劑;B類為用于清洗餐飲具以及接觸食品的工具、設備、容器和食品包裝材料的洗滌劑。
新標準還提出了原料和產品的技術要求。其中,在原料要求中明確了表面活性劑、防腐劑、著色劑、香精等原料使用規范。
除此之外,該標準還在包裝上提出了要求,在產品的最小銷售包裝上應標明產品所屬類別(A類、B類),其中A類產品可以標識“可直接接觸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