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加強推薦性國家標準立項管理,國家標準委制定了《推薦性國家標準立項評估辦法(試行)》,現予以發布,自2016年3月28日起實施。
特此公告。
國家標準委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