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蘇州日用化學品行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的組織建設和會員規范化管理,維護會員單位的合法權益,促進本協會工作健康有序發展,根據國家社團組織的相關規定及《蘇州市日用化學品行業協會章程》(以下簡稱《章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協會實行會員制管理。其宗旨是: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代表行業、溝通政府、維權自律、服務企業;在政府與企業之間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促進蘇州市日用化學品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第三條 協會秘書處辦公室負責會員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 會 員
第四條 本協會會員為單位會員。
第五條 凡擁護協會《章程》,積極參加本會活動,履行會員義務,按期交納會費,依法設立的日化生產企業,同時吸收相關的科研、貿易、教學、檢測機構、相關行業組織以及符合條件的同業經濟組織均可申請加入本協會,成為協會單位會員。
第六條 凡申請入會的單位,需填寫《蘇州市日用化學品行業協會會員入會申請表》(以下簡稱《入會申請表》)一式兩份并寄送至協會秘書處辦公室。
申請入會的單位可通過蘇州市日用化學品行業協會網站(http://www.e3690.cn/)下載或直接向協會秘書處辦公室索取《入會申請表》式樣。
第七條 批準程序
(一)協會秘書處辦公室收到申請單位的《入會申請表》,經秘書處審核符合要求后,報請協會會長辦公會議批準,并報理事會確認。
(二)協會秘書處自收到《入會申請表》之日起,一個月內給予書面答復。
(三)申請單位接到《蘇州市日用化學品行業協會入會批準通知書》之日起,即成為本協會會員。
(四)接納為會員的單位由協會秘書處頒發會員證書,并在協會網站和刊物上予以公告。
第八條 會員的權利、義務
會員享有《章程》規定的下列權利:
(一)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協會的活動;
(三)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會員履行《章程》規定的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協會決議;
(二)維護本協會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三章 會 費
第九條 協會會費統一由協會秘書處辦公室按照《蘇州市日用化學品行業協會會費交納標準與辦法》的規定負責收取會費。
第十條 會員會費標準
(一)會長單位,年交納會費20000元;
(二)副會長單位,年交納會費5000元;
(三)常務理事單位,年交納會費3000元;
(四)理事單位,年交納會費1000元;
(五)會員單位,年交納會費1000元。
第十一條 本著取之于會員,用之于會員的原則,會費主要用于實施行業管理、開展各項業務交流活動、信息刊物出版發行以及推動行業發展的公益性事業的各項支出。
第十二條 會費交納辦法
(一)會員單位按年度交納會費。每年3月底前交納當年會費。
(二)會員單位會費交至蘇州市日用化學品行業協會秘書處辦公室。
開戶單位:蘇州市日用化學品行業協會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蘇州東大街支行
賬 號: 493662211875
(三)會費由協會秘書處統一管理,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協會《章程》,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制度,并接受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第十三條 本協會會費標準的制定與修訂需經協會會員代表大會半數以上通過方可施行。
第四章 會員管理
第十四條 協會建立會員聯絡員制度。會員單位應指定專人擔任聯絡員,負責與協會秘書處及所在地區聯絡處的工作聯絡。聯絡人應保持相對穩定。會員單位的法人代表、聯絡人、單位地址、聯系電話等發生變化時,要及時通知協會秘書處及所在地區聯絡處。
第十五條 會員單位指派的代表被選舉為協會的理事、常務理事、副會長的,該單位即相應成為本協會理事單位、常務理事單位、副會長單位。
第十六條 會員單位有嚴重違反《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凡被除名的,自本會發出書面通知后15日內,收回證書。并在本會刊物和網站上予以公告。
第十七條 建立會員數據庫,對會員進行會籍管理。
第五章 退 會
第十八條 會員要求退會,需以書面形式報告協會秘書處,并交回會員證書。協會會長辦公會議批準退會報告后,會員資格即被取消,秘書處書面通知要求退會者,并報協會理事會確認。
第十九條 會員如果連續兩年無故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二十條 會員退會一經確認,即取消會員資格和享受的一切權利。
第六章 捐 助
第二十一條 協會鼓勵會員單位對本會進行捐助或資助。凡捐助或資助者,均在協會網站和刊物上予以公告。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蘇州日化協會負責解釋修改。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2017年12月28日期實施